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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2025-09-06 20:01:00 来源: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隶属于北京市商务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订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服贸会)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统筹推进服贸会展览展示、会议活动、招商招展、市场开发、宣传推介、线上展会、成果促进、统计跟踪等工作;负责联络服贸会支持单位、国际合作机构等国际组织和驻华使领馆,推动境外机构、国际组织参加服贸会,协调组织境外推介、外事活动。承担促进本市会展业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内外贸易促进领域相关展览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策划研究处、综合保障处、展览工作处、会议活动处、对外联络处、招商招展处、会展业发展促进处、宣传信息处、财务处、人事处(党群办公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388.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88.48万元,下降9.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275.52万元,比上年减少990.18万元,下降8.79%。
  1.财政拨款收入10275.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5.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05.58万元,比上年减少1544.93万元,下降13.73%,其中:基本支出3710.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23%;项目支出5994.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75.33万元,比上年减少990.02万元,下降8.79%。主要原因:根据职责分工,2024年本单位不再安排全球服务贸易联盟机构运行补助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2.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26%;教育支出1.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1%;卫生健康支出231.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78.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429.67万元,2024年度决算32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其中:
  “商贸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429.67万元,2024年度决算32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和人员退休等原因,实际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3.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5%。主要原因:2024年部分培训形式调整,实际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67.6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67.6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和人员退休等原因,实际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48.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248.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7%。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和人员退休等原因,实际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5276.69万元,2024年度决算577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1%。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676.69万元,2024年度决算520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1%。主要原因:因工作任务调整,按实际情况追加服贸会筹办预算。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主要原因:因评审原因相关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少于年初预算金额,进一步节约了财政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10.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3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88万元减少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5.38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38万元基本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丹麦参加双碳战略与产业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班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50万元减少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5.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09061.xlsx
    20250906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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